华东医药: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当前热讯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行政楼12楼第一会议室。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1,081,357,752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6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020,002,743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5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61,355,00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49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62,419,59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064,58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61,355,009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3.498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181,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
反 对19,9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0.0018 % ;弃 权
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43,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6%;
反对1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
持股份的0.2506%。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181,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7%;
反 对19,9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0.0018 % ;弃 权
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43,2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9%;弃权
所持股份的 0.2506%。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175,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
反 对26,1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0.0024 % ;弃 权
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37,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6%;
反对2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
持股份的0.2506%。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175,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
反 对19,900股 , 占 出 席会 议 所 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0.0018 % ;弃 权
股份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37,0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6%;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9%;弃权
所持股份的 0.260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322,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
反对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84,19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3%;
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6%;弃权
股份的 0.0002%。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207,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6%;
反对2,937,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7%;弃权
股份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68,9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525%;
反对 2,937,9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68%;弃
权 2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408%。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337,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反对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
中 , 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99,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1%;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383,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2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83,3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0%;
反对 2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8%;弃权
所持股份的 0.0162%。
审议本提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股东合计持有的 730,938,157 股
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327,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89,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9%;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9%;弃权
所持股份的 0.0162%。
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327,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89,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1%;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9%;弃权
所持股份的 0.01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326,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1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88,8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7%;
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7%;弃权
所持股份的 0.016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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