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实控人也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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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6月6日晚间,ST华铁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39号),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及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38号)。
广东证监局对ST华铁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其中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
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有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所得税费用计算不准确。
广东证监局指出,华铁股份上述不当会计处理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华铁股份董事长宣瑞国、董事兼总经理韩文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璇、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颖,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华铁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宣瑞国、韩文麟、张璇、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38号)主要内容有,经查,上述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作为华铁股份的关联方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铁股份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关联方公司占用华铁股份资金余额为13.38亿元。
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青岛恒超等九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宣瑞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司近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最早从2018年开始,公司便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截至6月2日的回函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现金清偿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97.94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46亿元。
天眼查显示,ST华铁成立于1999年,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注册资本15.96亿元,公司开展轨道交通车辆核心零部件产品制造与研发,主营业务范围涵盖轨道交通车辆给排水卫生系统、辅助电气系统、车身及车端连接系统、空调系统、制动系统、车内设施、大型养路机械七大类十余种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